施工现场电气焊动火管理制度
1、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真实、有效、合格的上岗证,到项目部接受特种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方能
上岗;
2、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每天持证到项目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 并在指定时间、
地点内作业;
3、电气焊人员必须备有灭火器、接火盘,动火点方圆 10米之内无易燃物,并在专人监护的情况下施
焊;
4、氧气和乙炔的距离不小于 5米,和动火点的距离不小于 10米,乙炔瓶须立放并安装防回火、防倾
倒装置。
5、电焊作业必须同时具备 1—3条,气焊、割作业必须具备 1—4条;
6、凡违反第 1或第 2条每次对施工队罚款 1000元,违反第 3条或第 4条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
注: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违反 1—3条者,将拘留当事人 15天并处施工单位 20000元罚款。
开具动火证人员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