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工作要求
5、文件管理
建立良好的文件管理系统,对工程管理十分重要。要求各承包人均应建立
各自的文件管理系统,并将其有关内容互相通报。
现场监理部遵照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文件管理系统。
5.1 现场委托 为监理部文件管理负责人。
5.2 文件及编号
5.2.1 文件的范围
通常,本工程由监理部发出的文件限制在以下范围:
·监理工程师通知;
·工程暂停令;
·工程款支付证书;
·监理备忘录;
·会议纪要(包括项目协调会、质量会议、安全会议及其它会议) ;
·专题报告;
·施工监理日志;
·旁站监理记录;
·监理月报;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规划;
·监理细则;
·监理工作总结;
·传真;
·信函;
·监理实施要求。
5.2.2 文件的编号
所有的文件均应编号,且编号应连续,不应漏号及重复。未进行编号的文
件将被拒绝接收。监理的文件编号按以下方法:
CD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