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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考评试行办法
修编说明
一、修编背景和目的
南宁市建设委员会 2004年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房
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了《南
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行为考评试行办法》 (南建管 [2004]32号文)(以
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在试行过程,有相当部分监理单位提出了
修改意见,原《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完善之处,同时原《办法》
与《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通
知》(南建质安 [2006]11号文)等新近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尽配套、吻
合。为健全及充实《办法》 ,更有效地发挥《办法》对规范本市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监理行为的作用,南宁市建设委员决定对原《办法》进行修编,
修编后文件更名为《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理考评办法》 (以下简称
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