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防雷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现场防火、防雷 交底部门 总监办
交底人 交底日期
接受交底
人(签字)
京新高速公路临白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北京中港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京新高速公路临白段工程 BSZJ总监办
施工现场防火、防雷安全技术交底
1、可燃材料堆放区距施工区、生活区不得小于 25 米;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有明显标志,夜间
设红色警示灯。 消防器材必须垫高放置, 周围 3 米内不准放任何
物品;
3、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防止草原发生火灾;
4、施工现场的易燃危险品和爆炸物品的堆放和使用应严格
遵守规定。在电气设备和线路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腐蚀
介质;
5、在高压线下禁止搭建暂设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6、冬季施工期,因风大物燥,应特别注意预防火灾;
7、在雨季与高温季节施工时,应避免外露的电器设置被雨
淋湿,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