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都景苑一栋项目部
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金都景苑 A栋 施工单位 四川锦都恒缘实业有限公司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 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 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
3. 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防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和人工呼吸法。
4. 用电单位的运行有维护人员, 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并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工作连续 3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5. 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
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6. 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