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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一、工程概况
宁武县检察院办公楼工程位于宁武县城内。 是四层砖混结构带
地下室建筑,建筑面积 3302m2,地下室 3.0m,其他层高 3.60m,总
高 16.2米。
设计规定设置沉降观测点, 按照高层建筑要求进行观测。 另外不
考虑冬季施工。
工程采用钢材及焊接要求:钢筋 I、 Ⅱ级钢, I 级钢筋采用
E42型焊条焊接, II 级钢筋筋采用 E50型焊条焊接。
二、施工目标
1.工期目标 (承诺 ):
该工程含有的若干项目拟于 2007年 4月 10日开工, 2007年 12
月 30日竣工,工期 260天。
2.质量目标 (承诺 ):
认真贯彻国家、 省、市、地方的规程规范, 细致安排,精心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省级优良。
3.安全目标 (承诺 ):
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按照当地行政部门及建设
单位的要求,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