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报审方面
要求的通知
各驻地办、项目经理部: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规范工程建设行为的重要文
件,也是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 各承包单位应认真编制。
为规范该项工作,总监办现就施组编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总工主持编写并对
其内容认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尽量在报审前得到改正。自
审定稿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再报审。
2、编制内容与重点:具体内容见《公路工程国内招标
文件范本》 ﹙2009年版下册)第 102.01.3 条与《公路工程施
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第 4.2.2条的规定。
3、编写依据: 合同文件(重点是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
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本项目工程实际尤其是工
程重点、难点及本单位先进施工经验等。
4、注意事项:
①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全面兼顾,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