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是工程项目施工指导性文件, 也是保
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管
理工作,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编审的管理,特修订制度。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必须坚持“质量第一、 安全
第一”的原则,围绕标准,突出重点,科学组织,积极引进新的技术和工艺,确
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第二章 编制基本规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后, 开工前编制、审
核、批准(投标书中的技术标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
在作业前编制、审核、批准。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应当根据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规范、
施工图设计文件, 结合工程特点和集团公司实际技术水平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和
专项施工方案要突出主要施工工序的施工方法和确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