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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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
1.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1 组织实施竣工预验收工作;
1.1 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
2.竣工预验收
2.1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将
全部竣工资料整理,并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2.2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
2.2.1 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按归档要求) ;
2.2.2 对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实测实量(一般应通知质监站到场) ,对检
查出的问题,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承包商及时整改。
2.2.3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 (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 ,监理单位应督促
承包商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
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