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内容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 用电单位应建立、 健全用电管理机构, 组织好运行、 维护专业班 组,
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 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 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 操
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供用电电气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选型和安装,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 险
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
规定。
6.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产生火花。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7.照明灯具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