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城北项目二标段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省安监 A-4
单位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 底 部 位 工 种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
拖鞋、赤 脚、赤裸上身上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
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3、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
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4、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5、严禁将儿童、孕妇带入施工现场;
6、基坑作业时应随时观察边坡情况,避免塌方造成伤害;
7、作业中遇降雨时,严禁到塔吊下、加工棚、树下等避雨,以防止遭到雷
击
8、用火必须事先到项目部申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用
9、作业时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野蛮施工,遵守劳动
纪律,精神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