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钢结构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88
1.0.5 在钢结构设计图纸和钢材订货文件中 ,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 连接材料的型号和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
项目。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
2.0.5 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
3.1.5 计算结构或构件的强度、 稳定性以及连接的强度时, 应采用荷载设计值 ;计算疲劳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 应采用荷载标
准值。
3.2.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按表 3.2.1-2 采用。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 3.2.1-3 采用。连接的强度设计值按表 3.2.1-4 及表 3.2.1-6
采用。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N/mm3) 表 3.2.1-2
钢 材 抗拉抗
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