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Ⅰ 基本要求和内容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功能检测记录包括空调与通风系统、 变配电系
统、公共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和冷却水
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建筑设备
监控系统与子系统间的数据通讯接口及系统实时性、 可维护性、可靠
性检测等系统。
空调与通风系统应进行空调系统温湿度控制、新风量自动控制、
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节能优化控制、设备连锁控制、故障报警,以
及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的功能检测。
变配电系统应进行变配电系统电气参数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监
测,以及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的功能检测。
公共照明系统应进行公共照明设备的光照度、时间表自动控制、
程序灯组控制及手动开关, 以及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其它内容的功能检
测。
给排水系统应进行给水、 排水及中水系统参数监测、 水泵运行状
态监控、故障报警及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