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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道路工程项目监理细则
一、测量工作监理细则
1、施工放样前承包人应全面熟悉设计文件 ,按照监理工程师或设计单位交给
的导线点 ,水准点资料及其他桩志 ,承包人应对导线起讫点坐标、中线、水准点、
纵横断面进行复测 ,并应在规定测量精度范围内。
2、路线中心桩直线段要 25M设一个 ,曲线段要 10M设一个 ,水准点
200~300M设一个。
3、承包人在接受桩志和资料后 ,应立即组织力量在 14天内完成所有的测量
资料。
4、对原设计的原地面和工程数量如有异议 ,应直接递交一份表格 ,列出原始
设计错误的桩号、范围、及工程数量 ,供监理工程师复核与审批 ,并通报业主。
5、承包人应将因施工需要所增加的水准点 ,控制桩等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审
批。
6、监理人员在复核测量期间 ,承包人应提供测量仪器和测工。
7、承包人应注意保护各种标志免遭破坏 ,如遇破坏应及时恢复。
二、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