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高速公路施工对电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
表 AQ-C11-1
编号
N.034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种
电工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一、基本要求
1、凡从事高低供电系统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
方可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2、电工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坚守岗
位,遇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操作,坚决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电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无妨碍电工工作的病症 (经
检查合格)。
4、电工必须进行技术教育及理论实践操作考试合格后独立
工作。
5、电工上岗必须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绝缘胶鞋、绝缘
手套)。
6、电工应熟知掌握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7、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安全用电。对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造成触电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扣证,吊销“安全许可证”。
8、电气发生问题时,在修理期间,必配二名电工,一人修
复,一人监护,防止触电事故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