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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印发
2011 年 8 月 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
我声明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规范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联科 [2011]36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
化主管部门、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
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 2010〕112 号)的文件精神 ,规范工业
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以下简称企业自我声明)活动,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业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信誉,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规范企业自我声明的定义和重要意义
本实施意见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