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施工暂行规定
(厦门市广播电视局 2001 年 9 月 3 日修订)
为保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系统工程的质量, 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高效性, 遵循国家有关
规范,使厦门市的有线广播电视工程施工能够符合厦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总体规划要求, 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对我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施工制定出以下实施规定:
一、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的步骤
施工单位接受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施工任务, 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详细勘测, 应按照 GBJ《民
用建筑电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国标报批稿) 》、《厦门市有广播电视信息网设计实施规定》 ,
并根据厦门市广电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区域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设计,
设计方案由厦门市广播电视局委托的厦门市广电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网络上
使用的全部器材应符合厦门市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的技术要求, 并经厦门市广电网络传输有限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