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 保证学校正常的教
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 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
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制度:
(1) 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整, 完好,整洁卫生,
排水通畅, 便于通行。
(2) 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
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 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 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 30 米以内
的视作沿街开口,根据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
施。
(4) 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
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 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交
叉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 在人行
横道线处必须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 而此开
口处不再增 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 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
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
(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注意行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