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类桩基础项目、 地基与边坡处理项目; 分别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
桩基础工程、地基与边坡处理工程。
二、一般说明:
1.本章桩基础子目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工程, 不适用于水工
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2.本章中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 力
学性能的有关指标, 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 凡遇有砂夹层者, 应首先按砂层情况
确定土壤级别;无砂夹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 m 平均纯沉桩
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 12m以内,相当于桩
长的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 桩长在 12m以外,按 5m厚度确
定。土质鉴别见表 2-1。
土质鉴别表 表 2-1
内 容 土 壤 级 别
一 级土 二 级 土
砂夹层 砂层连续厚度砂层卵石含量 <1m 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