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保护群众生
命财产安全, 维护生态环境, 结合我乡实际,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1. 森林防火特防期间,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保证通讯畅通, 保证火情及时处
理。
3. 值班人员必须登记各村群众火灾事故报告和其他有关情
况报告。
4. 值班人员必须按程序及时向主管领导、 县防火办及时汇报
火情和处理措施。
5. 未及时汇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发生,每次罚款 2000
元,情节严重,报上级人事部门处理。
6. 成立值班办公室。主任:彭桂才,成员:肖石良
主任全盘调度指挥,成员负责办公室值班。
二、巡查巡护制度
1. 成立乡应急分队,负责全乡森林巡逻,应急扑火。
2. 乡巡查巡护要到自然村、 村干部巡查巡护要到山, 护林员
要每天定时巡查。
3.巡查巡护人员每天要将巡查情况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