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创建文明城市中的几个关系
何事忠 《 人民日报 》( 2009年 3月 2日 07 版)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 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的集中体现, 是评价城市整体文明
水平的最高荣誉。 文明城市创建作为精神文明 “三大创建活动 ”之一,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
设的重要载体, 是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战略之举。 创建文明城市, 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若干重要关系。
物与人的关系。一座富有吸引力、竞争力的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优美的环境,又
要有繁荣的文化、 文明的秩序。 文明城市是城市功能文明和市民素质文明的统一体, 是物与
人的有机结合。 抓功能文明, 主要体现在抓城市基础设施等硬环境建设上。 无论是旧城改造
还是新区建设,都应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体现宜居、畅通、平安、健康等人文功能,为满足
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创造良好物质条件。 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