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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 BT 项目融资
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 2011〕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近几年我市政府投资 BT 项目对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作
用和具体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 BT 项目融资建设管
理工作,确保 BT 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和财政资金计划安排确定 BT
模式融资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 2亿元以上,并根据项目大
小在项目建成后适时完成回购。
二、市级政府投资 BT 项目必须由市人民政府通过授权确定的项
目业主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可研
报告、初步设计及规划许可、设计图纸等手续的报批工作。项目业主
要制订 BT 项目融资建设实施方案,细化、锁定 BT 项目的各项具体
条件,经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