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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
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促进公开、 公平、公正
市场竞争秩序的形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
市[2012]61 号)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
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5】20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
定。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中对工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的界定,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一)工程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装修、修缮等。房屋建筑
工程一般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