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项目档案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编制管理, 提高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材料
的质量,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文件形成内容及具体报送内容, 依据湖
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
的通知〉(鄂建 [2010]92 号)及武汉市城建档案馆 〈关于下发执行 《建
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 (武城档 [2010]4 号,
现就报送建设工程竣工项目档案填写 《建设工程文件要录》(简称〈要
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要录》填写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序号、文件材料
名称、文件编号、备注。
说明及整改内容、承担的责任;文件材料自评意见;城建档案员
及证号、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章) 。
二、填写原则:
在填写《要录》前,文件材料编制单位应认真按照市城建档案馆
指导性控制收集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