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
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安全装置。氧气瓶、乙炔瓶、氧气、乙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
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裸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
于 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7.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8.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解冻,不准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