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 气 站 设 计 规 范 GB 50030 一 91
第 1.0.1 条 为使氧气站 (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 )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
气分离 (以下简称 "空分 "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
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 300m 3/h 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 1.0.3 条 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 1.0.4 条 制氧站房、灌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