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基 本 规 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试行)(以下简称《评定表》 )是检验与评定施工质量的基础
资料,也是进行工程维修和事故处理的重要参考。 SL223— 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
《评定表》是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备查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后, 《评定表》归档长期保存。因此,对《评定表》的填写,作如下基本规定:
1.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评定其质量等级,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
表》。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 《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 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4. 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 1、2、3、 , 、 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 Mpa、m、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