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
SLJ 705-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水利部关于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
试行标准的通知
(81) 水劳字第 22号
各省、市、自治区水利 (水电 )厅(局),长办、黄委、淮委、珠委、海委,丹
江口、潘家口水利枢纽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1979]62 号文指
示精神,现制定颁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 ,自一九八一年六
月一日起施行。希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以便在适当时候补充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日
编 制 说 明
中共中央、国务院 [1979]62 号文《关于今冬明春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指出:水利工程管理“有关人员设置和管理制度, 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
市、自治区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办法” 。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当前加强与改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