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
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
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