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能源部、 水利部关于试行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的通
知
【法规分类】水利
【颁布部门】能源部 /水利部
【颁布日期】 1990 年 10月 9 日
【实施日期】 1990 年 10月 9 日
【正 文】能源部、水利部关于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为了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编制质量, 统一编制方法,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 〔8
8〕30号文和建设
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89〕建设字第248号文精神,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制定了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
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从1990年10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如发
现问题,请及时告水
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原水利电力部 (85) 水电水建字第40号文颁发试行的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投资
估算编制简则》同时
废止。
联系单位及电话: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