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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促进水利水电工程安
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义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
工作副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
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