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积极保
护和有效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为工程建设和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山东省
档案条例》、《山东省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及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结合工程实际, 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水电工程档案是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
图表、照片、磁性载体文件及计算机软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各单位必
须切实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 把档案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在
工程建设与管理中要划出档案工作专项经费,以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档案工作要积极探索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不断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流工程,一流档案” 。
第四条 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