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的通知
(水财务 [2011]174 号)
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现将《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
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审批工作, 明确审批权限和审
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
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 1 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按照财政部规定, 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 1 亿元(含 1
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