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厂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可靠性、稳定
性,保障供水厂设备安全、经济的运行,节能降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设备是指在水厂管辖范围内的变配电设
备、机泵设备、加氯设备、仪器仪表、维修设备、水处理设备、管道
阀门等,单价在 5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大于一年的设备。
第三条 水厂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本厂实际,制定完善的
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提高员工技术素质,增强责任心,
保持设备完好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努力节能降耗,圆满完成公司
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确保供水生产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 水厂设备管理分为两级管理:重大设备采购、技术改造
为一级管理(生产技术部) ,水厂日常设备维护保养为二级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水厂成立由厂长、副厂长、维修组长、工艺运行组长等
组成的设备管理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