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
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 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 《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
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 等有关
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为目的, 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 以防为主、 防治结合, 加大本公司青龙矿
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 由总工程师为领导,地测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
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 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