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手册 1
水平垂直运输机械安全操作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 65
工 程 名 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 运输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空气压缩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执行 JGJ33—2001
第 3.1节、第 3.2节、第 3.4节、第 3.5节及附录 C 的规定。
2. 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并必须符合
JGJ130—2001第 2.0.21条的规定。
3. 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
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燃油箱应加锁。
4. 启动内燃机应执行本规程 JGJ130—2001 第 3.2 条的规定 .严寒季节露天启动内燃
机,应执行 JGJ130—2001附录 B的规定。
5. 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