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货合同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2009年 月 日至 2010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
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
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 6 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
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
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 卸车由 承
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
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
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
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