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1)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厚度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不得留施工缝。 当施工间隙超过允许时间规定时,
应对接搓处进行处理,施工缝可借用伸缩缝或分格缝。
(3)当水泥混凝土面层铺设在水泥类的基层上时,其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
小于 1.2MPa;基层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
处理剂,随涂刷随铺混凝土。
(4)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抗压强度应达到 5MPa后,方准
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5)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6)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 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中表 5.1.7的规定。
(7)应遵守 9.1.1和 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