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层施工技术交底
一、材料
1、水泥、石子、砂等材料必须监理工程师批准。 未经批准的不允许进场,
更不准使用。
2、泥:选用终凝时间较长(宜在 6 小时以上),且宜用 325#矿渣及普通硅
酸盐水泥。快硬水泥、早强水泥以及受潮变质的水泥严禁使用。 水泥品牌的选用
应考虑其质量稳定性、 生产数量、运距等各种因素。 水泥每次进场前应有合格证
书,每 200T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标号进行抽检。
3、要求其压碎值不超过 30%,最大粒径不大于 30mm。碎石的颗粒组成应符
合 JTJ034---93 中第 2.2.1.6 中 2#级配要求。为了施工方便,宜采用 10--30mm
的粗集料、 5--10mm的中集料,0--5mm的石屑细集料三种粒料配合。 其粗集料的
压碎值、各种粒料的筛分(主要检查所进料的颗粒级配的偏差情况) ,0.5mm以
下细土的塑性指数,小于 0.075mm的颗粒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