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编辑修改 -
水泥稳定碎石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同意, 签订以下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购销条款以
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及合同单价
1、项目所在地为
2、计量单位、单价
标的物名称 配合比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水泥稳定碎石 5%水泥 吨 含 16%增值税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使用的数量为准。
3、上述单价为全费单价, 包括混合料的原材料、混合料加工费、乙方组织
车辆将混合料运输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的运输费、损耗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
利润等项费用。 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责任、义务和风
险。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材料要求:水泥应采用初凝时间大于 3h,终凝时间不小于 6h 的 32.5 普
通硅酸盐水泥。为确保供应混合料的质量,乙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