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合同条款如下:
一、 产品数量、单价:
甲方采购乙方水泥约 吨,价格以送货同时期市场价为
准,(每批次水泥由甲方在送货单上确定价格及金额) ,且不得高
于常德市造价办发布的施工周期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
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由乙方按每编组向甲方交送水泥
出厂质量合格报告。甲方凭单验质,并按规定复检,复检不合格
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三、 袋重误差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超过误差标准按实际结算数量。
四、 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水泥送到甲方各施工单位工地的指定
地点,乙方凭甲方签发单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收货证明(入库单)
作为与甲方结算的依据。运费,上、下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供应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文字通知要求及时将水泥运到工地 (甲方提
前 15天下达材料需用计划),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