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县水电厂检修质量控制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故县水电厂在检修质量管理上的职责规范检修行为提
高检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故县水电厂设备检修项目的检修质量控制。
3.职责
3.1 技术科
3.1.1 负责建立、完善检修质量管理体系。
3.1.2 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质量文件并审核和批准。
3.1.3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质量的三级验收制负责二、三级验收工
作。
3.1.4 负责组织设备的试运转、冷态和热态验收。
3.1.5 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跟踪、协调、监督和检查。
3.1.6 负责检修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3.2 运行分场
3.2.1 运行分场负责机组缺陷的质量验收工作。
3.2.2 运行分场专工参与检修项目三级质量验收工作重点负责设
备的试运转、冷态、热态调试操作、风门开关及与质量验收。
3.2.3 运行分场负责开机前的系统检查、保护联锁等相关试验工
作。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