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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电厂的防汛管理,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水法》、《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
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 水库的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
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立
足于防大洪、度大汛的原则;坚持把厂房、大坝安全放在首位,同时兼顾上、
下游防洪利益的原则;坚持水库兴利服从于安全度汛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昭平广能电力有限公司金牛坪水电厂。
第二章 防汛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 水电厂的防汛工作,关系着水电厂的安全运行和上下游人民生
命财产的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备足物资、组织好抢险队伍,确保水电厂安
全度汛。
第五条 防汛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有关
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厂长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