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施工安全合同
发建房主方(甲) :
承揽建设方(乙):
甲方委托乙方承揽农村居民房四间四层工程的水电工程,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筑甲方
房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
规定,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建房过程中坚持安全、
优质、高效、低耗原则,现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施工安全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施工安全主要内容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
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施工安全事
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人员需要参加生命财产、机械设备、意外伤害等方面的
保险,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支付一切保险费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为鼓励乙方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保险, 甲方自愿补贴乙方部分购买施工人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