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了规范我县国有独资公司运行机制,科学管理国有资产,合理经营国有投资,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打造一个实力强劲的县级融资和监管平台,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资产整合,组建永
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组建方式
将县财政出资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进行整合,组建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
母公司,把湘西猛洞河旅游生态开发区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独资公司以子公司形式整合入该公司进行统一
核算,归口管理。
二、公司职能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系唯一直属于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公司,注
册资本为 1亿元以上,作为永顺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融资平台和监管平台,负责筹集建设资金,承接项目
贷款,监管国债投入,参股一些重要经营项目。
三、公司机构设置
(一)设立最高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