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
路 基 交 验 实 施 细 则
( 讨 论 稿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讪湛分公司
二 O一四年七月
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
路基中间检查验收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规范路基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确保路面工程有序展开打下良好
基础,依据交通部颁发的 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 ,特制定路基交验实施细则,请有关
单位遵照执行。
一、路基中间检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恢复重要的桩志。如路线的固定桩、控制桩、结构物及软基
和特殊地基路段的起讫桩、中线桩、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桩等。
2、已进行高程测量和路基、 结构物、砌石等工程几何尺寸的检测。
3、交验路段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小桥、涵洞、 排水工程等已完
成且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若交验路段范围内如设计有软基预压期,软基路段必须已完
成预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