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 2015年接受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 2015 年硕士推免研究生生接收工作,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接收 2015年推
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 2014〕35 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
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5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 115人(含推免研究生和统考生,其中推免生≤
50%)。推免生录取及新生奖学金评定将对“ 985”、 “211”学校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接收的推免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分端正,有较强的创新与研究意识
及相应能力;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3、 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时必须获学士学位, 且毕业设计成绩不得低于 “良”(或
百分制的 80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