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作者:刘家峰 时间: 2011-11-26
浅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农
民集体所有的、一般是地处农村的、并经依法批准使用的兴办乡镇企业
用地、村民建住宅用地、乡 (镇)村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也称之为“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或简称为“农村建设用
地”、“集体建设用地”。在我们国家,集体土地向国有土地的“流
转”只能通过国家征收这一种渠道实现,而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收又具
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因此,在我国所研究的“土地流转”,说到底是一
种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特点
1987年我国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
转。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集
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却相对滞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包括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