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各种性质、
程度的事故屡屡发生,恶性事故也时见报端。直接影响着建
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004年 2月 1日实施的 《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把安全职责纳入到监
理的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牛产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职责法
制化。同时也为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
据。 2006 年 10 月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则进一步明确了安全
监理的内容、程序和责任。鉴此。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
的监理工程师如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成为
考量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条例》和《意见》的精神,以及结合现场监理工
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笔者认
为要积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