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行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国家计委等部门的规定, 结合本省的实际, 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相关
业务资质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范围包括: 建设项
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 竣工结算、 竣工财务
决算、投标报价编制和工程预结算审核、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审查以及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中介服务活动。
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本办法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为基准费
率(见附件),委托双方可以上述基准费率为基数,根据工
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